(资料图)
1、破坏重要武器装备、军事设施、军事通信的,量刑时,除情节特别严重外,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。2、破坏武器装备、军事设施、军事通信“情节特别严重”,是指:(1)致使重要武器装备报废的;(2)造成重要军事设施丧失使用效能的;(3)战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、军事设施、军事通信的;(4)因破坏武器装备、军事设施、军事通信致使战斗、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;(5)造成伤亡多人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等。